預售屋價金信託資料查詢(承購戶查詢專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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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聲明事項  
 
1. 本信託之目的係在確保買方所繳價金之專款專用,並不具有「完工保證」或「價金返還保證」之功能。信託契約之受益權金額將會隨信託財產交付工程款、繳納各項稅費等工程所需費用而逐漸減少。
2. 本信託係由賣方與本行簽訂信託契約,係以賣方為委託人兼受益人,與賣方簽訂預售屋買賣契約之買方,並非本信託之受益人。本行係受託為賣方而非為買方管理信託財產,但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或交屋者,受益權歸屬於買方。
3. 買方就預售屋買賣契約之任何請求(包括但不限於建案之完工與交屋),應由賣方負最終履約責任;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或交屋時,信託關係消滅,本行將辦理信託財產之結算,買方對於可供分配信託財產之請求將因稅費、法定抵押權及抵押權等各項優先權利而受影響,經扣除必要費用倘仍有剩餘信託財產可供分配者,於買方檢附相關證明文件後,得就剩餘信託財產按買方已繳納款項與其他買方所繳納款項之比例主張受益權;如仍有無法受償之部分,應依買賣契約之約定向賣方請求。本行除有違反信託契約之義務外,不負損害賠償責任。
4. 本信託賣方無法依約定完工或交屋時,本價金信託無續建機制。
5. 買方所繳價金,除直接匯(存)入信託專戶者外,賣方至遲應於收訖該筆價金之次一營業日交付信託。但不論前述任一方式,其信託關係僅存在於本行與賣方,並非存在於本行與買方,買方所繳價金於賣方交付信託後方為信託財產,未存入信託專戶之價金非屬信託財產,不受本價金信託之保障,就未存入信託專戶之價金所生之相關爭議應由買賣雙方自行協商。
6. 本網頁上所示之金額資訊,為您所交付已入信託專戶之信託金額,如對該信託金額之資訊有任何疑問,得逕洽賣方或本行處理。
本行聯絡方式:(1)電話: 04-22368528、(2)E-mail:trust@cotabank.com.tw
7. 提醒您,關於賣方與本行所簽之預售屋價金信託契約之其他權利義務約款,敬請買方詳閱信託契約影本。